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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要债分享债权人享有的权利
时间:2024-06-15 点击:42次

湖州要债分享债权人享有的权利


  债权人主要享有以下几种权利:

  1.债权人代位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这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2.债权人免除债务权:债权人可以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这种免除可以附条件或附期限,并可以针对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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